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基金 Published 2013/12/17 | By editor 服务对象: 所有行业 申请资格: 支持组织、工商组织、专业团体以及研究机关,均可提出申请。 申请机构需为法定机构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下注册的机构。 如个别申请项目已获得其他公共机构资助计划拨款资助,该项目将不会在此计划下获得拨款。 资助模式: 申请机构就每项获批项目最多可获基金资助200万元或该项目经费的90% (以金额较低者为准)。余额需由申请机构以现金、实物或寻求其他赞助自行承担 Bizformation.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“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 (SGS)”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