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对象:创意产业
申请资格:申请者须为本港注册的机构/组织。
资助模式:
资助需符合以下发展创意产业策略的项目:
(i) 培育创意人才,让他们成为发展本地创意经济的中流砥柱;
(ii) 促进创意企业的成立和发展;
(iii) 制造对创新和创意的需求,并扩大创意产业的本地市场规模;
(iv) 在内地和海外推广香港的创意产业,协助业界开拓外地市场;
(v) 在本土凝聚创意产业群组,以产生协同效应和促进交流;
(vi) 在社会上营造创意气氛;以及
(vii) 推广香港成为亚洲创意之都
Bizformation.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“设计业与商界合作计划” 。
服务对象:
所有行业,鼓励本地公司及发明者藉申请专利以保障其智慧成果,并把成果转化为其资产
申请资格:
1) 以往从未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拥有任何专利的本地注册公司、香港永久居民或准予逗留本港不少于七年的香港居民均可提出申请
资助模式:
每项获批申请的最高资助额可达港币15万元,或专利申请直接费用及行政费用总额的90%,以金额较低者为准。
资助款项只会发放给负责处理专利申请的执行机构,并只可用以支付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费用及行政费用,以及有关专利申请所需的其他直接费用。专利申请资助于申请获批当日起计三年内有效,而资助金额不能转让。
Bizformation.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“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” 。
服务对象:
科技研发,重点在于加强本地大学与私营公司的合作关系
申请资格:
本地中小企连同本地大学。申请须由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私营公司提出,任何提出申请的私营公司均须与本地大学合作。申请公司必须是根据《公司条例》在本港注册成立的公司。
资助模式:
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由下列三个计划所组成: 继续阅读
服务对象:
粤港科技发展,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的项目均须具备粤港合作这个元素
申请资格:
1) 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;或
2) 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
资助模式:
合作项目:
适用行业:
科技/科技相关
目标:
支持香港科技相关研发项目
申请资格:
1) 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;或
2) 指定本地公营科可可研机构(即本地大学、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、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) 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