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者到香港定居,可選用以下方案:
1. 資本投資入境計劃(CIES)
2. 來港投資(開辦/參與業務) 入境計劃(IVS)(或簡稱企業移民)
投資者到香港定居入境安排的詳情,簡列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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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規定申請人必須長期在香港居住(沒有移民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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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申請過程中申請人也無需親自到香港政府機構面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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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人口管控政策,生育自由
資本投資入境計劃(CIES)適用人士:
來港投資(開辦/參與業務)
入境計劃(IVS)的好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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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企業移民香港審查寬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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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規定申請人必須長期在香港居住(沒有移民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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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要申請人提供資產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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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申請過程中申請人也無需親自到香港政府機構面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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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人口管控政策,生育自由
來港投資(開辦/參與業務) 入境計劃(IVS)適用人士:
如欲了解我們的投資者定居香港服務,請與我們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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